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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综合保税区
沈阳综合保税区是在原有的辽宁沈阳出口加工区、辽宁沈阳(张士)出口加工区、基础上整合组建的,于2011年9月7日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沈阳综合保税区的批复》(国函〔2011〕100号),沈阳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7.1982平方公里,分为A、B两个区块,两区块间距离为81.3公里。A、B两区将形成“资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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